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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位于惠州市四區三縣的國省道路,實施規模為在106 條車道范圍內建設治理超限超載非現場執法監測點31個,其中市界防護點17個,重要橋隧、咽喉要道檢測點14個。實施內容包括動態稱重子系統、車牌識別子系統、車輛外廓檢測子系統、信息發布子系統、視頻監控子系統及管線配套工程等。項目總投資為6792萬元,其中工程建設費6454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338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解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有關規定,項目涉及的咨詢、勞務等服務單項合同估算價達到招標條件的,須采用委托招標的組織形式和公開招標的招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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