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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廣東省危險廢物綜合處理示范中心二期工程項目(項目代碼為:2019-441323-77-02-008937)在廣東省危險廢物綜合處理示范中心原有用地紅線范圍內,總用地面積由16186平方米調整為24661.9平方米,增加的用地面積用于消防通道、輔助道路、截洪溝、綠化等。二、總建筑面積由9000平方米調整為12000平方米,調整后建設內容包括二號暫存庫、風機房、焚燒車間、輔助廠房、預處理車間、有機廢液礦區等。三、其余事項仍按惠發改核準〔2019〕4號執行。請按基本建設程序和規定抓緊開展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確保項目早日建成,發揮效益。請通過廣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報告項目建設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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