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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 你中心報來《關于調整金龍大道改造工程建設規模的函》收悉。金龍大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于2015年10月21日經我局以惠市發改〔2015〕365號批準。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通知》(惠辦會函〔2023〕71號、惠辦會函〔2023〕81號)精神,以及《調整金龍大道改造工程建設規模的評估報告》,關于調整建設規模事宜,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同意該項目建設規模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通知》(惠辦會函〔2023〕71號、惠辦會函〔2023〕81號)調整,調整后實施內容包括征地、拆遷、道路、橋涵、排水、照明、交通設施、綜合管廊等內容,項目總投資調整為179737萬元,建設資金由PPP項目公司籌措解決,其余事項仍按照惠市發改〔2015〕365號執行。 專此函復。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9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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