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莞從高速公路投資有限公司: 《關于上報從莞高速公路惠州段園洲南互通立交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請示》(惠莞從總字﹝2023﹞52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現就該項目核準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進一步完善區域路網結構,加強產業協同發展,促進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依據《行政許可法》《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同意建設從莞高速公路惠州段園洲南互通立交工程項目(項目代碼為:2212-441322-04-01-602368)。 項目建設單位為惠州莞從高速公路投資有限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300MA4UK2G75F)。 二、項目建設地點為惠州市博羅縣園洲鎮。 三、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從莞高速公路惠州段主線K28+226.3~K29+960.3拼寬,新增匝道路基1.672公里、匝道橋831.60米/5座、收費站1座、收費站房1處。從莞高速公路惠州段采用設計速度100公里/小時雙向六車道高速公路技術標準,整體式路基寬33.5米;匝道設計車速為40公里/小時,A匝道采用26.5米、19.5米的雙向六車道和雙向四車道斷面,B、D、E匝道為單向單車道匝道,路基寬度為10.5米,C匝道為單向雙車道匝道,路基寬度為10.5米。橋涵設計汽車荷載等級為公路-Ⅰ級,其他技術指標應符合交通運輸部頒《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 B01-2014)規定。 四、項目總投資估算28452.18萬元,項目資本金為總投資的35%,由項目單位自籌,其余資金通過銀行貸款等方式解決。 五、要按照環境友好、資源節約的原則,把保護生態環境、節能減排等工作落實到位;進一步加強對可能引發社會穩定風險因素的分析,切實做好項目社會穩定風險防范工作;初步設計要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完善安全風險防護及質量保障措施,并對施工方案提出明確要求;項目建設及營運階段,要加強工程質量、施工安全、道路運輸安全管理。 六、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開展招標工作。工程招標核準意見詳見附件。 七、項目核準的相關文件分別是《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441300202300003)、惠市自然資函〔2023〕460號、惠市交函〔2023〕644號、惠府函〔2023〕44號。 八、如需對本項目核準文件所規定的建設地點、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等有關內容進行調整,請按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變更申請,我局將根據項目具體情況,作出是否同意變更的決定。 九、項目開工建設前,項目單位應依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環評等相關手續。項目的建設工期為24個月。 十、項目予以核準決定或者同意變更決定之日起2年未開工建設,需要延期開工建設的,由項目單位在2年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請延期開工建設。開工建設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國家對項目延期開工建設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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