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關于審批惠州江北體育館噴水池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及相關資料收悉。根據《惠州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惠府〔2019〕54號)和《惠州市2024-2026年市級政府投資項目三年滾動計劃》(惠府辦函〔2024〕39號),經研究,現就項目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為消除現有場地設施安全隱患,提高惠州江北體育館體育文化服務能力和質量,同意實施惠州江北體育館噴水池改造項目(投資項目統一代碼:2312-441302-04-01-147168)。 二、項目單位為惠州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三、項目位于惠州市惠城區云山西路13號(惠州江北體育館)。項目對原噴水池場地設施進行改造,改造為新型社交、學習、健身、休閑、娛樂多元化戶外活動場地,活動場地面積約5966.30㎡,建設內容包含原設施拆除、水池土方回填、草地、灌木種植、循環水簾、兒童游樂設施、室外休閑器具、地面鋪裝、配套設施、照明、給排水等。 四、項目總投資估算487.65萬元,其中:工程費用427.88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40.26萬元,預備費19.51萬元。項目建設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 五、請根據工程招標核準意見,按照《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認真做好項目建設的招投標工作。 六、請在項目建設以及運營管理中,按照資源節約的原則,做好節能減排相關工作;在項目前期、建設過程中以及項目運營管理期間落實好相關風險防范及化解措施,將社會穩定風險降到最低,確保項目建設、運營和管理安全。 七、請據此開展下一步工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各項開工條件,嚴格控制工程投資規模,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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