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政園林事務中心:
你中心《關于調整豐湖書院周邊道路改造工程投資規模的函》(惠市政園函〔2025〕129號)及相關資料悉。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定事項通知》(惠辦會函〔2025〕17號)的批示精神,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同意項目總投資調整為5867萬元,其中工程建設其他費用調整為4941萬元(建設用地費調整為4846萬元)。建設資金由市財政統籌安排解決。
其他具體事項,仍按照惠發改投審〔2023〕13號相關批復執行。
此復。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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