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需征收廣東省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潼湖鎮經濟聯合總社9.4484畝集體土地,作為新建贛州至深圳鐵路(仲愷段)征收項目用地,該項目于2017年10月19日發布了土地征收預告(惠府[2017]148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片區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等法律法規,現擬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公示如下: 一、土地征收補償共計548,771元,具體如下: 村組 | 類別 | 土地面積(畝) | 補償標準(元/畝) | 補償金額 (元) | 協議編號 | 潼湖鎮經濟聯合總社 | 其他農用地 | 0.0069 | 83, 300 | 575 | 2024-047 | 園地 | 0.0025 | 83, 300 | 208 | 坑塘水面 | 0.4187 | 83, 300 | 34,878 | 建設用地 | 2.7488 | 83, 300 | 228,975 | 未利用地 | 0.2556 | 33,320 | 8,517 | 林地 | 6.0159 | 45, 815 | 275,618 |
| 合計 | 9.4484 |
| 548,771 |
|
二、留用地安置 根據《惠州市征地留用地管理實施辦法》(惠府辦〔2023〕8號)、《仲愷高新區關于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實施意見》(惠仲委〔2022〕54號、55號)等文件的規定,本次征收仲愷高新區潼湖鎮經濟聯合總社集體土地9.4484畝,留用地采取折算貨幣的方式補償。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的面積按實際被征地面積的15%計算,補償標準為1400元/㎡,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的金額為壹佰叁拾貳萬貳仟柒佰柒拾陸元整(¥1,322,776.00)。 三、若對本補償方案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潼湖自然資源所(聯系電話:3887130),逾期視為無意見。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4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