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東府告〔2024〕80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經惠東縣人民政府研究,擬征收位于大嶺街道大嶺社區和大洲村地段的128.04畝集體土地。依據已發布的征地預公告及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制定了《惠東縣城鎮建設用地項目[惠東縣大洲片區新型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沿江北路)]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現將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權屬、面積和現狀 擬征收土地位于大嶺街道大嶺社區和大洲村地段,屬大嶺街道大嶺社區居渡一、渡二經濟合作社,大洲村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大五、大六、大七、小池竹經濟合作社,大洲經濟聯合社所有的集體土地,面積為128.04畝,其中農用地100.6845畝、林地20.325畝、建設用地2.754畝、未利用地4.2765畝;四至范圍詳見附件《擬征收土地四至界線圖》。 二、該擬征地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和地上青苗及附著物,在土地征收預公告發布后,大嶺街道辦事處已進行了調查登記,作為計算登記補償的依據。 三、上述土地范圍內的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及其他利害關系人應當在本公告期滿后5日內,持身份證明材料和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大嶺街道辦事處辦理土地征收補償登記手續。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以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調查結果為準。請相互轉告。 四、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及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有不同意見的,請在公告期滿前提出書面意見,送達大嶺街道辦事處。逾期未提出的,視作無意見。 五、公告期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召開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會議,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表決。半數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在公告期滿5個工作日內按《自然資源聽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送達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補償安置無異議的,經會議表決同意后出具放棄聽證證明。 六、本公告期自2024年8月12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止。 特此公示。 附件:1.惠東縣城鎮建設用地項目[惠東縣大洲片區新型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沿江北路)]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2.關于惠東縣城鎮建設用地項目[惠東縣大洲片區新型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沿江北路)]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 3.擬征收土地四至界線圖 惠東縣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2日 (聯系人:大嶺街道辦事處蔡永生,聯系方式:18026535685) 附件1:惠東縣城鎮建設用地項目[惠東縣大洲片區新型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沿江北路)]征地補償安置方案.docx 附件2:關于惠東縣城鎮建設用地項目[惠東縣大洲片區新型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沿江北路)]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pdf 附件3:擬征收土地四至界線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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