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現依法征收惠州仲愷高新區潼湖鎮三和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5.0759畝集體土地,作為仲愷高新區潼湖國際合作產業園項目用地,該項目分別于2016年4月19日發布了土地征收預公告(惠府公〔2016〕51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東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等法律法規現擬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公示如下: 一、土地征收補償共計412,263元,具體如下: 村組 | 類別 | 土地面積(畝) | 補償標準(元/畝) | 補償金額(元) | 協議編號 | 潼湖鎮三和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 | 林地 | 0.0153 | 45,815 | 701 | 2025-012 | 坑塘水面 | 4.0351 | 83,300 | 336,124 | 建設用地 | 0.8257 | 83,300 | 68,781 | 未利用地 | 0.1998 | 33,200 | 6,657 |
| 合計 | 5.0759 |
| 412,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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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留用地安置 留用地安置根據《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辦法》(惠府辦〔2023〕8號)文件執行。 三、若對本補償方案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潼湖自然資源所(聯系電話:3887130),逾期視為無意見。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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