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陽府告〔2025〕37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經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擬征收位于惠陽區沙田鎮田頭村地段合計2.0122公頃集體土地,作為惠州市惠陽區2024年度第六十八批次城鎮建設用地。根據《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關于沙田鎮田頭村梁化地地段5.6261公頃征收土地的預公告》(惠陽府告〔2023〕62號)及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局擬定了《惠州市惠陽區2024年度第六十八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現將《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權屬、面積和現狀:擬征收地塊位于惠州市惠陽區沙田鎮田頭村地段,屬惠州市惠陽區沙田鎮經濟聯合總社、惠州市惠陽區沙田鎮田頭村欖子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沙田鎮田頭村上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沙田鎮田頭村田頭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沙田鎮田頭村油麻埔股份經濟合作社所有的集體土地,面積合計2.0122公頃,地類和面積分別為:耕地0.1540公頃;園地1.0644公頃;林地0.4474公頃;草地0.1268公頃;其他農用地0.0744公頃;未利用地0.0077公頃;建設用地0.1375公頃。四至范圍詳見附件《被征地四至紅線圖(惠陽區2024年度第六十八批次)》。 二、該擬征地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屬設施和地上青苗及附著物,在征收土地預公告發布后,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局和惠州市惠陽區沙田鎮人民政府已對該項目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地貌以及涉及的現狀進行數碼實景錄像和拍照,惠州市惠陽區沙田鎮人民政府已進行了調查登記,作為計算登記補償的依據。 三、上述土地范圍內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及其他利害關系人應當在本公告期滿后5日內,持身份證明材料和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沙田自然資源所辦理土地征收補償登記手續。逾期未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其補償以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調查結果為準。請相互轉告。 四、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及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內容有不同意見的,請在公告期滿前提出書面意見,送達沙田自然資源所(聯系人:陳小文;聯系電話:0752-3752028)。逾期未提出的,視作無意見。 五、公告期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召開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會議,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進行表決。半數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在公告期滿5個工作日內按《自然資源聽證規定》提出書面申請,送達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局(聯系人:丘凌宇,聯系電話:0752-3369837)。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對補償安置無異議的,經會議表決同意后出具放棄聽證證明。 六、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簽約期限: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印發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 七、本公告期自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止。 特此公示。
附件:1.被征地四至紅線圖(惠陽區2024年度第六十八批次) 2.惠州市惠陽區2024年度第六十八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惠州市惠陽區2024年度第六十八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征地項目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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