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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需征收廣東省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潼湖鎮五村銀垅股份經濟合作社46.1745畝集體土地,作為潼湖生態智慧區(第二期)、潼湖生態智慧區(第二期第十二批)、潼湖生態智慧區(第二期第九批)、智慧大道北段項目用地,該項目分別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4月28日、2022年12月15日、2017年11月29日發布了土地征收預公告(惠仲國土征預〔2020〕13號,14號,15號,16號,19號,20號,5號,6號,8號,9號,11號,18號,17號,7號,10號,12號,惠仲委〔2022〕19號)、惠仲國土征預〔2020〕16號、惠仲國土征預〔2020〕13號、惠府〔2017〕163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和《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惠府〔2025〕6號)等法律法規現擬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公示如下: 一、補償區片綜合地價差價合計1,038,522元,具體如下: 征收土地總面積46.1745畝,區片編號為1號,廣東省惠州市仲愷高新區潼湖鎮五村銀垅股份經濟合作社46.1745畝集體土地已按照《集體土地征收協議書》(No:潼湖紅崗片區(2020)-12號、(2018)-06號)進行了征收補償。現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有關補償標準,補償區片綜合地價差價1,038,522元。 二、若對本補償方案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潼湖自然資源所(聯系電話:3887130),逾期視為無意見。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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