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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惠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現依法征收廣東惠州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社溪村老屋股份經濟合作社18.6945畝集體土地(具體征收范圍及界線以征地紅線圖為準,詳見集體土地征收協議書附件),作為潼湖生態智慧區(第二期第三批與第三期第一批)項目用地,按程序上報審批。該項目于2020年4月28日與2020年6月19日發布了土地征收預公告(惠仲國土征預〔2020〕7號)(惠仲國土征預〔2020〕23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惠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和《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的通知》(惠府〔2025〕6號)等相關法律法規,現擬訂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并公示如下: 一、土地征收補償共計348,360元,具體如下: 征收土地總面積18.6945畝,區片編號為1號,廣東省惠州市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社溪村老屋股份經濟合作社18.6945畝集體土地已按照《集體土地征收協議書》(No:YZCJ2020046與YZCJ2020083)進行了征收補償。現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有關補償標準,補償區片綜合地價差價348,360元。 二、留用地安置 根據《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辦法》(惠府辦〔2023〕8號)等有關文件的相關規定。本次依法征收陳江街道社溪村老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留用地采取折算貨幣的方式補償。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的面積按實際被征地面積的15%計算,補償標準為1400元/平方米,本次征地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的金額為貳佰陸拾壹萬柒仟貳佰叁拾元整(¥:2,617,230)。 三、若對本補償方案有異議,請于公示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報送陳江自然資源所(聯系電話:3322652),逾期視為無意見。 特此公示。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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