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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我區政府組織編制了惠城至坪山高速公路項目(惠陽段)項目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擬征收土地位于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新塘村、維布村、茶園村、官山村、周田村、嶺湖村、三和街道象嶺村、蓮塘面村、永湖鎮彩一村、彩二村、淡塘村、鳳咀村、吊瀝村、稻園村、烏坭埔村、良井鎮大白村、矮光村地段,屬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合興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嶺湖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澳頭塘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維白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門坪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榕樹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上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辦事處經濟聯合總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禾場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九老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九新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新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官山村大窩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官山村會龍樓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官山村老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官山村新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曾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廖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圍墩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上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新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油麻埔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周田村新三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澳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白沙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大湖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高澳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老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李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樓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下巷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謝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老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上棟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仕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元山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官山村崇芳樓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紅星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新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新屋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新一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張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曾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大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黃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老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龍合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周肖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周田村大塘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周田村會水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周田村塘尾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周田村新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周田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官山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新樓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六隊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龍發山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龍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樓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七隊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橋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散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塘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塘一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新聯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村戴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村鍋督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村回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村牛李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村牛葉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村水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村新樓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村秀水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村山仔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村埔墳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石頭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壩新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上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下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中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二村茶西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二村光尾嶺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二村紅專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散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應東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應西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村教堂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八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九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吊瀝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杜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黃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李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廖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牛角嶺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新鄧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老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烏坭埔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烏坭埔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烏坭埔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烏坭埔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二村茶東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二村塘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二村下壩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店前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柑子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高屋樓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何老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清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清一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文新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新豐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新五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楊屋嶺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村瀝邊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村樓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老鄧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坡頭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橋背瀝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謝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張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北尾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烏坭埔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烏坭埔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良井鎮矮光村東風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良井鎮大白村東向頭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良井鎮大白村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良井鎮大白村五六隊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良井鎮大白村西向頭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良井鎮大白村竹頭背股份經濟合作社所有的集體土地范圍內,具體位置詳見附圖。 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二、征收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為: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惠城至坪山高速公路項目(惠陽段)項目建設〕。 三、土地現狀 根據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擬征收土地現狀為: 1.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廖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052公頃(0.078畝)。其中建設用地0.0048公頃(0.072畝)、未利用地0.0004公頃(0.006畝)。 2.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壩新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村山仔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935公頃(1.4025畝)。其中耕地0.0846公頃(1.269畝)、其他農用地0.0089公頃(0.1335畝)。 3.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石頭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杜排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371公頃(3.5565畝)。其中耕地0.1117公頃(1.6755畝)、林地0.0781公頃(1.1715畝)、其他農用地0.0473公頃(0.7095畝)。 4.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村教堂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6689公頃(10.0335畝)。其中園地0.3049公頃(4.5735畝)、林地0.2832公頃(4.248畝)、其他農用地0.0808公頃(1.212畝)。 5.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二村茶東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二村茶西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二村光尾嶺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二村紅專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042公頃(0.063畝)。其中耕地0.0042公頃(0.063畝)。 6.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二村茶西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1259公頃(16.8885畝)。其中耕地1.0337公頃(15.5055畝)、其他農用地0.0916公頃(1.374畝)、未利用地0.0006公頃(0.009畝)。 7.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二村光尾嶺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5013公頃(22.5195畝)。其中耕地1.4205公頃(21.3075畝)、園地0.0096公頃(0.144畝)、林地0.0012公頃(0.018畝)、其他農用地0.0222公頃(0.333畝)、未利用地0.0478公頃(0.717畝)。 8.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二村紅專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2.3433公頃(35.1495畝)。其中耕地2.1951公頃(32.9265畝)、園地0.0046公頃(0.069畝)、林地0.0001公頃(0.0015畝)、其他農用地0.1435公頃(2.1525畝)。 9.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二村塘背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1243公頃(1.8645畝)。其中耕地0.0778公頃(1.167畝)、其他農用地0.0465公頃(0.6975畝)。 10.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二村下壩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815公頃(4.2225畝)。其中耕地0.2478公頃(3.717畝)、園地0.0002公頃(0.003畝)、其他農用地0.0335公頃(0.5025畝)。 11.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店前排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2.9199公頃(43.7985畝)。其中耕地0.7618公頃(11.427畝)、園地1.2429公頃(18.6435畝)、林地0.8497公頃(12.7455畝)、草地0.0124公頃(0.186畝)、其他農用地0.0235公頃(0.3525畝)、未利用地0.0296公頃(0.444畝)。 12.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柑子園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4855公頃(7.2825畝)。其中耕地0.0865公頃(1.2975畝)、園地0.1675公頃(2.5125畝)、林地0.1436公頃(2.154畝)、其他農用地0.0879公頃(1.3185畝)。 13.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高屋樓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3631公頃(20.4465畝)。其中耕地0.6637公頃(9.9555畝)、園地0.4534公頃(6.801畝)、林地0.0522公頃(0.783畝)、草地0.1288公頃(1.932畝)、其他農用地0.0301公頃(0.4515畝)、未利用地0.0349公頃(0.5235畝)。 14.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何老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0.5122公頃(157.683畝)。其中園地3.255公頃(48.825畝)、林地6.8228公頃(102.342畝)、草地0.2203公頃(3.3045畝)、其他農用地0.2132公頃(3.198畝)、未利用地0.0009公頃(0.0135畝)。 15.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清二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8265公頃(12.3975畝)。其中耕地0.7968公頃(11.952畝)、其他農用地0.0297公頃(0.4455畝)。 16.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清一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2855公頃(19.2825畝)。其中耕地1.0589公頃(15.8835畝)、園地0.2125公頃(3.1875畝)、其他農用地0.0141公頃(0.2115畝)。 17.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散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5436公頃(8.154畝)。其中耕地0.5209公頃(7.8135畝)、園地0.0073公頃(0.1095畝)、林地0.0089公頃(0.1335畝)、其他農用地0.0065公頃(0.0975畝)。 18.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散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應東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應西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031公頃(0.0465畝)。其中耕地0.0031公頃(0.0465畝)。 19.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文新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293公頃(3.4395畝)。其中耕地0.2293公頃(3.4395畝)。 20.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新豐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7334公頃(11.001畝)。其中耕地0.7226公頃(10.839畝)、其他農用地0.0108公頃(0.162畝)。 21.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新五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5136公頃(7.704畝)。其中耕地0.4609公頃(6.9135畝)、林地0.0337公頃(0.5055畝)、其他農用地0.019公頃(0.285畝)。 22.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楊屋嶺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8325公頃(12.4875畝)。其中耕地0.8325公頃(12.4875畝)。 23.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應東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6594公頃(9.891畝)。其中耕地0.0886公頃(1.329畝)、園地0.4691公頃(7.0365畝)、其他農用地0.1017公頃(1.5255畝)。 24.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村應西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3885公頃(5.8275畝)。其中耕地0.0603公頃(0.9045畝)、園地0.0887公頃(1.3305畝)、林地0.2229公頃(3.3435畝)、其他農用地0.0166公頃(0.249畝)。 25.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彩一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4.4878公頃(67.317畝)。其中耕地0.1772公頃(2.658畝)、園地0.4085公頃(6.1275畝)、林地2.4586公頃(36.879畝)、草地0.6577公頃(9.8655畝)、其他農用地0.1767公頃(2.6505畝)、未利用地0.6091公頃(9.1365畝)。 26.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村埔墳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534公頃(3.801畝)。其中其他農用地0.2534公頃(3.801畝)。 27.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村埔墳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村教堂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村瀝邊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村樓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村山仔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1495公頃(2.2425畝)。其中耕地0.1495公頃(2.2425畝)。 28.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村埔墳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村山仔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3707公頃(5.5605畝)。其中耕地0.3465公頃(5.1975畝)、其他農用地0.0242公頃(0.363畝)。 29.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村山仔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7314公頃(10.971畝)。其中耕地0.5954公頃(8.931畝)、園地0.0423公頃(0.6345畝)、其他農用地0.0912公頃(1.368畝)、未利用地0.0025公頃(0.0375畝)。 30.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淡塘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0.0262公頃(0.393畝)。其中耕地0.006公頃(0.09畝)、其他農用地0.0202公頃(0.303畝)。 31.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八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1282公頃(1.923畝)。其中耕地0.1245公頃(1.8675畝)、未利用地0.0037公頃(0.0555畝)。 32.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八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九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123公頃(0.1845畝)。其中耕地0.0022公頃(0.033畝)、其他農用地0.0024公頃(0.036畝)、未利用地0.0077公頃(0.1155畝)。 33.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1483公頃(2.2245畝)。其中耕地0.0767公頃(1.1505畝)、其他農用地0.0716公頃(1.074畝)。 34.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1269公頃(1.9035畝)。其中耕地0.0013公頃(0.0195畝)、園地0.0756公頃(1.134畝)、其他農用地0.0175公頃(0.2625畝)、未利用地0.0325公頃(0.4875畝)。 35.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九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645公頃(0.9675畝)。其中耕地0.0484公頃(0.726畝)、其他農用地0.0008公頃(0.012畝)、未利用地0.0153公頃(0.2295畝)。 36.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七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508公頃(0.762畝)。其中耕地0.0096公頃(0.144畝)、其他農用地0.0397公頃(0.5955畝)、未利用地0.0015公頃(0.0225畝)。 37.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1462公頃(2.193畝)。其中耕地0.1267公頃(1.9005畝)、未利用地0.0195公頃(0.2925畝)。 38.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1604公頃(2.406畝)。其中耕地0.1397公頃(2.0955畝)、其他農用地0.0038公頃(0.057畝)、未利用地0.0169公頃(0.2535畝)。 39.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0.0964公頃(1.446畝)。其中耕地0.0022公頃(0.033畝)、其他農用地0.0795公頃(1.1925畝)、未利用地0.0147公頃(0.2205畝)。 40.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稻園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0.0452公頃(0.678畝)。其中耕地0.0157公頃(0.2355畝)、未利用地0.0295公頃(0.4425畝)。 41.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吊瀝圍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717公頃(10.755畝)。其中耕地0.1215公頃(1.8225畝)、園地0.3833公頃(5.7495畝)、林地0.0895公頃(1.3425畝)、其他農用地0.0512公頃(0.768畝)、未利用地0.0715公頃(1.0725畝)。 42.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吊瀝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牛角嶺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024公頃(0.036畝)。其中林地0.001公頃(0.015畝)、其他農用地0.0014公頃(0.021畝)。 43.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杜排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4.8078公頃(72.117畝)。其中耕地1.9025公頃(28.5375畝)、園地0.6629公頃(9.9435畝)、林地2.1102公頃(31.653畝)、其他農用地0.0775公頃(1.1625畝)、建設用地0.0547公頃(0.8205畝)。 44.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黃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5135公頃(7.7025畝)。其中耕地0.4563公頃(6.8445畝)、園地0.0108公頃(0.162畝)、林地0.0291公頃(0.4365畝)、其他農用地0.0173公頃(0.2595畝)。 45.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黃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老鄧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李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石頭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新鄧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582公頃(3.873畝)。其中園地0.16公頃(2.4畝)、林地0.0982公頃(1.473畝)。 46.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李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1573公頃(17.3595畝)。其中耕地1.062公頃(15.93畝)、其他農用地0.0953公頃(1.4295畝)。 47.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廖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5166公頃(7.749畝)。其中耕地0.1566公頃(2.349畝)、園地0.0137公頃(0.2055畝)、林地0.1631公頃(2.4465畝)、其他農用地0.0454公頃(0.681畝)、未利用地0.1378公頃(2.067畝)。 48.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牛角嶺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261公頃(0.3915畝)。其中耕地0.008公頃(0.12畝)、園地0.0139公頃(0.2085畝)、未利用地0.0042公頃(0.063畝)。 49.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坡頭背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3661公頃(5.4915畝)。其中耕地0.0606公頃(0.909畝)、林地0.1949公頃(2.9235畝)、其他農用地0.0066公頃(0.099畝)、未利用地0.104公頃(1.56畝)。 50.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橋背瀝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074公頃(0.111畝)。其中耕地0.0002公頃(0.003畝)、林地0.0072公頃(0.108畝)。 51.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石頭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6713公頃(10.0695畝)。其中耕地0.3808公頃(5.712畝)、園地0.0353公頃(0.5295畝)、林地0.1295公頃(1.9425畝)、其他農用地0.1257公頃(1.8855畝)。 52.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謝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1682公頃(2.523畝)。其中耕地0.0624公頃(0.936畝)、林地0.0937公頃(1.4055畝)、其他農用地0.012公頃(0.18畝)、建設用地0.0001公頃(0.0015畝)。 53.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新鄧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0463公頃(15.6945畝)。其中耕地0.7101公頃(10.6515畝)、林地0.276公頃(4.14畝)、其他農用地0.0337公頃(0.5055畝)、建設用地0.0016公頃(0.024畝)、未利用地0.0249公頃(0.3735畝)。 54.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吊瀝村張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5.0236公頃(75.354畝)。其中耕地2.18公頃(32.7畝)、園地0.0334公頃(0.501畝)、林地2.3452公頃(35.178畝)、其他農用地0.2601公頃(3.9015畝)、未利用地0.2049公頃(3.0735畝)。 55.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壩新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5605公頃(23.4075畝)。其中耕地0.2427公頃(3.6405畝)、草地0.1017公頃(1.5255畝)、其他農用地1.1888公頃(17.832畝)、未利用地0.0273公頃(0.4095畝)。 56.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壩新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老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上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下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中角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496公頃(0.744畝)。其中耕地0.0128公頃(0.192畝)、其他農用地0.0368公頃(0.552畝)。 57.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北尾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2735公頃(19.1025畝)。其中耕地0.4148公頃(6.222畝)、園地0.5619公頃(8.4285畝)、草地0.0257公頃(0.3855畝)、其他農用地0.267公頃(4.005畝)、建設用地0.0041公頃(0.0615畝)。 58.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老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7628公頃(11.442畝)。其中其他農用地0.7628公頃(11.442畝)。 59.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上角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235公頃(0.3525畝)。其中其他農用地0.0235公頃(0.3525畝)。 60.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上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下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中角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2.0476公頃(30.714畝)。其中耕地0.3524公頃(5.286畝)、園地1.3373公頃(20.0595畝)、其他農用地0.2955公頃(4.4325畝)、未利用地0.0624公頃(0.936畝)。 61.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下角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4869公頃(7.3035畝)。其中其他農用地0.4869公頃(7.3035畝)。 62.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鳳咀村中角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4657公頃(6.9855畝)。其中其他農用地0.4657公頃(6.9855畝)。 63.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烏坭埔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567公頃(8.505畝)。其中耕地0.5533公頃(8.2995畝)、園地0.0003公頃(0.0045畝)、草地0.0088公頃(0.132畝)、其他農用地0.0046公頃(0.069畝)。 64.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烏坭埔村第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烏坭埔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141公頃(0.2115畝)。其中耕地0.0141公頃(0.2115畝)。 65.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烏坭埔村第六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3255公頃(4.8825畝)。其中耕地0.2955公頃(4.4325畝)、其他農用地0.0299公頃(0.4485畝)、建設用地0.0001公頃(0.0015畝)。 66.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烏坭埔村第三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675公頃(4.0125畝)。其中耕地0.2311公頃(3.4665畝)、其他農用地0.0362公頃(0.543畝)、建設用地0.0002公頃(0.003畝)。 67.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烏坭埔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2.6541公頃(39.8115畝)。其中耕地1.7744公頃(26.616畝)、園地0.3315公頃(4.9725畝)、林地0.1941公頃(2.9115畝)、其他農用地0.3291公頃(4.9365畝)、未利用地0.025公頃(0.375畝)。 68.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烏坭埔村第四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烏坭埔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773公頃(1.1595畝)。其中耕地0.012公頃(0.18畝)、林地0.0394公頃(0.591畝)、其他農用地0.0221公頃(0.3315畝)、建設用地0.0038公頃(0.057畝)。 69.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烏坭埔村第五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2.5032公頃(37.548畝)。其中耕地2.2782公頃(34.173畝)、園地0.0303公頃(0.4545畝)、林地0.016公頃(0.24畝)、其他農用地0.0806公頃(1.209畝)、未利用地0.0981公頃(1.4715畝)。 70.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永湖鎮烏坭埔村第一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3285公頃(4.9275畝)。其中耕地0.3242公頃(4.863畝)、其他農用地0.0043公頃(0.0645畝)。 71.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良井鎮矮光村東風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024公頃(0.036畝)。其中未利用地0.0024公頃(0.036畝)。 72.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良井鎮大白村竹頭背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207公頃(3.3105畝)。其中耕地0.0494公頃(0.741畝)、園地0.0558公頃(0.837畝)、林地0.0965公頃(1.4475畝)、其他農用地0.019公頃(0.285畝)。 73.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良井鎮大白村東向頭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244公頃(0.366畝)。其中耕地0.0029公頃(0.0435畝)、園地0.0086公頃(0.129畝)、林地0.0092公頃(0.138畝)、其他農用地0.0037公頃(0.0555畝)。 74.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良井鎮大白村五六隊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良井鎮大白村西向頭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5957公頃(8.9355畝)。其中耕地0.2399公頃(3.5985畝)、園地0.0448公頃(0.672畝)、林地0.1975公頃(2.9625畝)、草地0.0601公頃(0.9015畝)、其他農用地0.0067公頃(0.1005畝)、未利用地0.0467公頃(0.7005畝)。 75.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良井鎮大白村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0.1794公頃(2.691畝)。其中耕地0.0935公頃(1.4025畝)、園地0.015公頃(0.225畝)、林地0.0644公頃(0.966畝)、草地0.0007公頃(0.0105畝)、其他農用地0.0041公頃(0.0615畝)、未利用地0.0017公頃(0.0255畝)。 76.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0.1275公頃(1.9125畝)。其中其他農用地0.1275公頃(1.9125畝)。 77.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橋背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4.7735公頃(71.6025畝)。其中林地4.7375公頃(71.0625畝)、建設用地0.036公頃(0.54畝)。 78.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村回龍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5748公頃(23.622畝)。其中耕地0.0201公頃(0.3015畝)、園地0.3436公頃(5.154畝)、林地0.2622公頃(3.933畝)、其他農用地0.0666公頃(0.999畝)、未利用地0.8823公頃(13.2345畝)。 79.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村秀水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51公頃(0.765畝)。其中園地0.0062公頃(0.093畝)、林地0.0053公頃(0.0795畝)、未利用地0.0395公頃(0.5925畝)。 80.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0.5224公頃(7.836畝)。其中林地0.5224公頃(7.836畝)。 81.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六隊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七隊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8.1967公頃(272.9505畝)。其中耕地0.2526公頃(3.789畝)、園地14.6278公頃(219.417畝)、林地2.1041公頃(31.5615畝)、其他農用地1.1797公頃(17.6955畝)、建設用地0.0325公頃(0.4875畝)。 82.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龍發山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7.981公頃(119.715畝)。其中耕地0.449公頃(6.735畝)、園地4.5204公頃(67.806畝)、林地2.8404公頃(42.606畝)、其他農用地0.1712公頃(2.568畝)。 83.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龍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新樓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2.5845公頃(38.7675畝)。其中耕地0.1517公頃(2.2755畝)、園地1.3526公頃(20.289畝)、林地0.9594公頃(14.391畝)、其他農用地0.1208公頃(1.812畝)。 84.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塘一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新聯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散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樓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塘二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8.0983公頃(121.4745畝)。其中園地1.697公頃(25.455畝)、林地6.4013公頃(96.0195畝)。 85.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蓮塘面村新樓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7263公頃(10.8945畝)。其中耕地0.1425公頃(2.1375畝)、園地0.4977公頃(7.4655畝)、林地0.0693公頃(1.0395畝)、其他農用地0.0168公頃(0.252畝)。 86.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村戴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村牛李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村牛葉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2.8057公頃(42.0855畝)。其中園地1.9833公頃(29.7495畝)、林地0.3754公頃(5.631畝)、草地0.0477公頃(0.7155畝)、其他農用地0.3993公頃(5.9895畝)。 87.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村鍋督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011公頃(3.0165畝)。其中耕地0.0001公頃(0.0015畝)、園地0.2009公頃(3.0135畝)、林地0.0001公頃(0.0015畝)。 88.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村新樓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754公頃(11.31畝)。其中耕地0.0353公頃(0.5295畝)、園地0.2833公頃(4.2495畝)、林地0.139公頃(2.085畝)、草地0.1458公頃(2.187畝)、建設用地0.1506公頃(2.259畝)。 89.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三和街道象嶺村水背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3684公頃(20.526畝)。其中林地1.2897公頃(19.3455畝)、其他農用地0.0404公頃(0.606畝)、建設用地0.0383公頃(0.5745畝)。 90.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嶺湖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0.0002公頃(0.003畝)。其中園地0.0002公頃(0.003畝)。 91.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2.4084公頃(36.126畝)。其中園地0.5157公頃(7.7355畝)、林地1.572公頃(23.58畝)、其他農用地0.3207公頃(4.8105畝)。 92.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辦事處經濟聯合總社集體所有土地1.0604公頃(15.906畝)。其中園地1.0357公頃(15.5355畝)、其他農用地0.0247公頃(0.3705畝)。 93.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廖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217公頃(0.3255畝)。其中園地0.0217公頃(0.3255畝)。 94.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0.0075公頃(0.1125畝)。其中園地0.0069公頃(0.1035畝)、草地0.0006公頃(0.009畝)。 95.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澳頭塘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圍墩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維白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2037公頃(18.0555畝)。其中園地0.1309公頃(1.9635畝)、林地0.7052公頃(10.578畝)、草地0.3676公頃(5.514畝)。 96.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周田村新三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074公頃(0.111畝)。其中園地0.0074公頃(0.111畝)。 97.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嶺湖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0.0017公頃(0.0255畝)。其中園地0.0017公頃(0.0255畝)。 98.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澳背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李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謝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2.3051公頃(34.5765畝)。其中園地0.5259公頃(7.8885畝)、林地1.7792公頃(26.688畝)。 99.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白沙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6.6745公頃(100.1175畝)。其中耕地0.0529公頃(0.7935畝)、園地4.8033公頃(72.0495畝)、林地0.2749公頃(4.1235畝)、其他農用地1.5434公頃(23.151畝)。 100.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大湖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合興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626公頃(3.939畝)。其中耕地0.0004公頃(0.006畝)、園地0.0173公頃(0.2595畝)、草地0.0006公頃(0.009畝)、其他農用地0.2443公頃(3.6645畝)。 101.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高澳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033公頃(3.0495畝)。其中耕地0.1393公頃(2.0895畝)、園地0.0455公頃(0.6825畝)、草地0.0042公頃(0.063畝)、其他農用地0.0143公頃(0.2145畝)。 102.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上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榕樹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合興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門坪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5.474公頃(232.11畝)。其中園地4.7799公頃(71.6985畝)、林地5.2563公頃(78.8445畝)、草地3.6999公頃(55.4985畝)、其他農用地1.7379公頃(26.0685畝)。 103.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合興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門坪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榕樹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上圍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1174公頃(1.761畝)。其中園地0.0604公頃(0.906畝)、草地0.0198公頃(0.297畝)、其他農用地0.0372公頃(0.558畝)。 104.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老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5402公頃(8.103畝)。其中耕地0.013公頃(0.195畝)、園地0.3159公頃(4.7385畝)、草地0.1363公頃(2.0445畝)、其他農用地0.075公頃(1.125畝)。 105.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樓角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6297公頃(9.4455畝)。其中耕地0.0024公頃(0.036畝)、園地0.2688公頃(4.032畝)、草地0.3377公頃(5.0655畝)、其他農用地0.0208公頃(0.312畝)。 106.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村下巷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201公頃(0.3015畝)。其中園地0.0201公頃(0.3015畝)。 107.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白石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0.1172公頃(1.758畝)。其中耕地0.0024公頃(0.036畝)、草地0.1112公頃(1.668畝)、其他農用地0.0036公頃(0.054畝)。 108.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禾場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2.5226公頃(37.839畝)。其中耕地1.7341公頃(26.0115畝)、園地0.2886公頃(4.329畝)、其他農用地0.4999公頃(7.4985畝)。 109.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禾場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老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新圍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825公頃(4.2375畝)。其中耕地0.0366公頃(0.549畝)、園地0.1697公頃(2.5455畝)、其他農用地0.0762公頃(1.143畝)。 110.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九老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九新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1173公頃(1.7595畝)。其中耕地0.1115公頃(1.6725畝)、其他農用地0.0058公頃(0.087畝)。 111.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九老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九新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仕前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1686公頃(2.529畝)。其中耕地0.0051公頃(0.0765畝)、園地0.1506公頃(2.259畝)、林地0.0001公頃(0.0015畝)、其他農用地0.0128公頃(0.192畝)。 112.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上棟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434公頃(3.651畝)。其中耕地0.2348公頃(3.522畝)、林地0.0086公頃(0.129畝)。 113.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新圍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6928公頃(25.392畝)。其中園地0.6264公頃(9.396畝)、林地1.0664公頃(15.996畝)。 114.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村元山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217公頃(0.3255畝)。其中耕地0.0057公頃(0.0855畝)、園地0.0134公頃(0.201畝)、其他農用地0.0026公頃(0.039畝)。 115.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茶園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16.4738公頃(247.107畝)。其中耕地2.5185公頃(37.7775畝)、園地4.469公頃(67.035畝)、林地6.9108公頃(103.662畝)、草地0.5107公頃(7.6605畝)、其他農用地2.0549公頃(30.8235畝)、未利用地0.0099公頃(0.1485畝)。 116.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官山村崇芳樓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6024公頃(9.036畝)。其中園地0.1514公頃(2.271畝)、林地0.2866公頃(4.299畝)、其他農用地0.1644公頃(2.466畝)。 117.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官山村大窩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周田村大塘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周田村會水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官山村老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官山村會龍樓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官山村新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3118公頃(4.677畝)。其中園地0.2635公頃(3.9525畝)、林地0.0483公頃(0.7245畝)。 118.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官山村大窩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官山村老排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官山村新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5518公頃(23.277畝)。其中耕地0.4635公頃(6.9525畝)、園地0.8435公頃(12.6525畝)、林地0.2448公頃(3.672畝)。 119.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官山村會龍樓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042公頃(0.063畝)。其中園地0.0042公頃(0.063畝)。 120.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官山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1.419公頃(21.285畝)。其中耕地0.0433公頃(0.6495畝)、園地0.7069公頃(10.6035畝)、林地0.6184公頃(9.276畝)、其他農用地0.0504公頃(0.756畝)。 121.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嶺湖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2.4414公頃(36.621畝)。其中耕地0.7235公頃(10.8525畝)、園地0.845公頃(12.675畝)、林地0.4266公頃(6.399畝)、其他農用地0.4463公頃(6.6945畝)。 122.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澳頭塘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3.7891公頃(56.8365畝)。其中園地1.5633公頃(23.4495畝)、林地1.81公頃(27.15畝)、草地0.0142公頃(0.213畝)、其他農用地0.4016公頃(6.024畝)。 123.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澳頭塘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曾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維白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3494公頃(20.241畝)。其中園地1.3494公頃(20.241畝)。 124.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曾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9635公頃(14.4525畝)。其中園地0.8756公頃(13.134畝)、其他農用地0.0879公頃(1.3185畝)。 125.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紅星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1427公頃(2.1405畝)。其中林地0.0691公頃(1.0365畝)、其他農用地0.0604公頃(0.906畝)、未利用地0.0132公頃(0.198畝)。 126.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廖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126公頃(0.189畝)。其中園地0.0126公頃(0.189畝)。 127.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圍墩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3.9541公頃(59.3115畝)。其中園地0.1091公頃(1.6365畝)、林地3.3471公頃(50.2065畝)、草地0.3262公頃(4.893畝)、其他農用地0.1717公頃(2.5755畝)。 128.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維白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1169公頃(1.7535畝)。其中園地0.0059公頃(0.0885畝)、其他農用地0.111公頃(1.665畝)。 129.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新二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9844公頃(14.766畝)。其中林地0.9077公頃(13.6155畝)、其他農用地0.0767公頃(1.1505畝)。 130.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新屋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014公頃(0.21畝)。其中林地0.014公頃(0.21畝)。 131.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新一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2.321公頃(34.815畝)。其中園地0.7184公頃(10.776畝)、林地1.5566公頃(23.349畝)、其他農用地0.046公頃(0.69畝)。 132.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村張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2824公頃(4.236畝)。其中園地0.1926公頃(2.889畝)、其他農用地0.0898公頃(1.347畝)。 133.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維布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0.3286公頃(4.929畝)。其中園地0.1305公頃(1.9575畝)、林地0.007公頃(0.105畝)、其他農用地0.1384公頃(2.076畝)、未利用地0.0527公頃(0.7905畝)。 134.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老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龍合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黃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曾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大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周肖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0558公頃(15.837畝)。其中園地0.306公頃(4.59畝)、林地0.4652公頃(6.978畝)、其他農用地0.2846公頃(4.269畝)。 135.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上圍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1756公頃(17.634畝)。其中耕地0.0272公頃(0.408畝)、園地0.6031公頃(9.0465畝)、林地0.0124公頃(0.186畝)、草地0.0493公頃(0.7395畝)、其他農用地0.4135公頃(6.2025畝)、未利用地0.0701公頃(1.0515畝)。 136.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上圍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新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油麻埔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3.767公頃(206.505畝)。其中園地3.8637公頃(57.9555畝)、林地5.8361公頃(87.5415畝)、草地0.0087公頃(0.1305畝)、其他農用地0.1387公頃(2.0805畝)、未利用地3.9198公頃(58.797畝)。 137.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新屋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8881公頃(13.3215畝)。其中林地0.2345公頃(3.5175畝)、其他農用地0.2825公頃(4.2375畝)、未利用地0.3711公頃(5.5665畝)。 138.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油麻埔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3.2579公頃(48.8685畝)。其中園地1.2336公頃(18.504畝)、林地0.7854公頃(11.781畝)、草地0.0237公頃(0.3555畝)、其他農用地0.7051公頃(10.5765畝)、建設用地0.1329公頃(1.9935畝)、未利用地0.3772公頃(5.658畝)。 139.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5.6174公頃(84.261畝)。其中耕地0.6983公頃(10.4745畝)、園地3.8339公頃(57.5085畝)、林地0.1714公頃(2.571畝)、草地0.1741公頃(2.6115畝)、其他農用地0.2968公頃(4.452畝)、建設用地0.4429公頃(6.6435畝)。 140.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周田村塘尾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4365公頃(6.5475畝)。其中耕地0.2264公頃(3.396畝)、園地0.1748公頃(2.622畝)、林地0.0349公頃(0.5235畝)、未利用地0.0004公頃(0.006畝)。 141.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周田村新二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1.3126公頃(19.689畝)。其中耕地0.0072公頃(0.108畝)、園地0.4397公頃(6.5955畝)、林地0.4752公頃(7.128畝)、其他農用地0.0343公頃(0.5145畝)、建設用地0.3215公頃(4.8225畝)、未利用地0.0347公頃(0.5205畝)。 142.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周田村新三股份經濟合作社集體所有土地0.6804公頃(10.206畝)。其中耕地0.0014公頃(0.021畝)、園地0.2632公頃(3.948畝)、建設用地0.4158公頃(6.237畝)。 143.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周田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集體所有土地0.6853公頃(10.2795畝)。其中耕地0.0863公頃(1.2945畝)、園地0.1269公頃(1.9035畝)、林地0.0816公頃(1.224畝)、草地0.0065公頃(0.0975畝)、其他農用地0.0365公頃(0.5475畝)、建設用地0.1935公頃(2.9025畝)、未利用地0.154公頃(2.31畝)。 144.擬征收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辦事處經濟聯合總社集體所有土地16.0355公頃(240.5325畝)。其中耕地0.085公頃(1.275畝)、園地8.0158公頃(120.237畝)、林地7.2498公頃(108.747畝)、其他農用地0.2439公頃(3.6585畝)、建設用地0.441公頃(6.615畝)。 四、補償方式和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 根據《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惠州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的規定,位于秋長街道、三和街道的集體土地補償費標準為50.4萬元/公頃(3.36萬元/畝),安置補助費標準為75.6萬元/公頃(5.04萬元/畝),合計126萬元/公頃(8.4萬元/畝);位于永湖鎮、良井鎮的集體土地補償費標準為43.35萬元/公頃(2.89萬元/畝),安置補助費標準為64.95萬元/公頃(4.33萬元/畝),合計108.3萬元/公頃(7.22萬元/畝)。其中建設用地按農用地標準計算、林地按農用地標準的55%計算、未利用地按農用地標準的40%計算。 (二)農村村民住宅補償 按《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5〕6號)的規定執行。 (三)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及青苗按《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5〕6號)的規定執行。 五、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一)貨幣安置。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中。 (二)留用地安置。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粵府辦〔2016〕30號)、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惠州市惠陽區征地留用地折算貨幣補償標準》的通知(惠陽府〔2023〕30號)的規定,按實際征收土地面積的15%,按照秋長街道、三和街道范圍1900元/平方米(折合1900萬元/公頃);永湖鎮、良井鎮范圍1100元/平方米(折合1100萬元/公頃)折算貨幣補償。 (三)社會保障。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政策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1〕22號)、《關于公布我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計提保障金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惠市人社函〔2024〕53號)規定,核定該項目按惠州市平均每畝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7.11萬元的23%標準一次性計提征地社保費預存入“收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過渡戶”,費用合計5696.6231萬元,專款用于被征地農民的基本養老保險補貼。 六、其他事項 (一)公告時間:2025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 (二)補償登記期限和方式。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應當在2025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內,持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集體土地承包合同及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至秋長自然資源所(聯系人:馬源齋;聯系電話:0752-3559145)、三和自然資源所(聯系人:胡國軍;聯系電話:0752-3501118)、永湖自然資源所(聯系人:李獻倫;聯系電話:0752-3714053)、良井自然資源所(聯系人:周柳軍;聯系電話:0752-3656045)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請相互轉告。未按期辦理補償登記的, 其補償內容以經確認或者公示的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三)異議反饋渠道。對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 請于2025年11月5日起至2025年12月5日內持土地權屬證明材料等向我區自然資源局提交書面意見(聯系人:丘凌宇,聯系電話:0752-3369837)。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書面意見的,視為無異議。我區將在收取意見后,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規定條件的,依法依規組織聽證。 特此公告。
附件:被征地四至紅線圖〔惠城至坪山高速公路項目(惠陽段)項目〕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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