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惠州惠城至惠陽霞涌高速公路項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復》(自然資函〔2023〕653號)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惠州惠城至惠陽霞涌高速公路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的批復》(粵府土審(授)〔2023〕117號)文件批準,同意將惠城區小金口街道、水口街道、馬安鎮、汝湖鎮屬下的農民集體土地246.7936公頃征收為國有土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文號:粵府土審(授)〔2023〕117號。 三、批準時間:2023年7月13日。 四、批準用途:公路用地。 五、被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權屬和面積 被征收地塊為惠城區小金口街道、水口街道、馬安鎮、汝湖鎮屬下的246.7936公頃農民集體土地,四至范圍詳見附件。 六、征地補償費用支付對象、支付方式和時間 (一)補償安置費用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支付給所有權人。 (二)支付方式為轉賬、現金。社保費用繳入財政社保專戶。 (三)補償款兌付時間為土地征收公告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 七、公告期限及其他事項 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10月12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授)〔2023〕117號文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土地征收工作。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 (聯系方式:小金口街道辦事處,聯系電話:0752-2290435)(聯系方式:水口街道辦事處,聯系電話:0752-2312400) (聯系方式:汝湖鎮人民政府,聯系電話:0752-2796788) (聯系方式:馬安鎮人民政府,聯系電話:0752-361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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