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惠州市博羅縣2024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0)〔2025〕38號}批準,同意將博羅縣龍溪街道深湖村深湖、新吳屋股份經濟合作社位于蛇嶺(土名)地段的8.8654公頃集體土地征收為國有土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及《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機關: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文號:粵府土審(10)〔2025〕38號。 三、批準時間:2025年1月26日。 四、批準用途:用于城鎮建設。 五、被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權屬和面積:被征收地塊位于博羅縣龍溪街道深湖村深湖、新吳屋股份經濟合作社位于蛇嶺(土名)地段的集體土地,面積為8.8654公頃,四至范圍詳見《惠州市博羅縣2024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紅線圖》。 六、征地補償費用支付對象、支付方式和時間 1.補償安置費用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支付給所有權人。 2.支付方式為轉賬。社保費用繳入財政社保專戶。 3.補償款兌付時間為土地征收公告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 七、公告期限及其他事項 公告期限: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14日。 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10)〔2025〕38號征地批復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聯系人:蔡志利,聯系電話:6678800。 特此公告。 附件: 1.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惠州市博羅縣2024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2.惠州市博羅縣2024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補償安置方案 3.惠州市博羅縣2024年度第五十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用地紅線圖
博羅縣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