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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惠州市博羅縣2024年度第七十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0)〔2025〕214號}已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用于公共事業項目建設。 二、批準時間:2025年10月30日。 三、征收土地位置范圍:征收石灣鎮鸞崗村謝屋股份經濟合作社位于石灣鎮東明路西側地段的集體土地(見附圖)。 四、征收土地情況:征收集體土地0.2939公頃,地類為:耕地0.2122公頃、養殖水面0.0817公頃。 五、征收土地用途:用于城鎮建設。 六、公告期限:2025年11月5日至2025年11月18日。 七、行政復議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關于惠州市博羅縣2024年度第七十七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0)〔2025〕214號}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八、相關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1.征收土地補償費用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支付給所有權人。 2.支付方式為轉賬。社保費用繳入財政社保專戶。 3.補償款兌付時間為土地征收公告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 專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位置范圍圖 2.征地批文 3.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4.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 博羅縣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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