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建用字〔2024〕23號 惠城區人民政府: 經你區政府審核同意上報的《關于審批惠州市惠城區2024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惠城自然資〔2024〕688號)收悉。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區將橫瀝鎮大陂頭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0.1150公頃(其中耕地0.0163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上述土地(合計0.1150公頃)經完善相關手續后依照規劃安排作為大陂頭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用地。 二、請你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補充耕地。督促補充耕地責任單位認真按照補充耕地方案,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落實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利用。 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征收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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