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青春村東圩、聯圩、南圩、西一、西圩、新圩股份經濟合作社: 根據惠州市和仲愷高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需依法征收廣東惠州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青春村東圩、聯圩、南圩、西一、西圩、新圩股份經濟合作社股份經濟合作社2.6437畝集體土地,作為二號污水處理廠及管網建設PPP(二期)項目用地。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第十九條規定,你合作社對該項目土地征收補償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接到本告知書后請按照《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聽證期限在五個工作日內,向我局申請聽證,逾期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告知。
仲愷高新區國土資源分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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