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湖鎮五村中保股份經濟合作社: 根據惠州市和仲愷高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需依法征收廣東惠州仲愷高新區潼湖鎮五村中保經濟合作社207.8528畝集體土地,作為潼湖生態智慧區(第二期第八、九批)項目用地,其中29.9946畝集體土地被征收用于基礎設施建設用地。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第十九條規定,你合作社對該項目土地征收補償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接到本告知書后請按照《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聽證期限在五個工作日內,向我局申請聽證,逾期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告知。
仲愷高新區自然資源分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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