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湖鎮三和村留嶺經濟合作社:
根據惠州市和仲愷高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需依法征收廣東惠州仲愷高新區潼湖鎮三和村留嶺經濟合作社280.5631畝集體土地,作為中韓產業園三期(第二、第四、第五批)建設項目用地。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第十九條規定,你合作社對該項目土地征收補償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接到本告知書后請按照《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聽證期限在五個工作日內,向我局申請聽證,逾期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告知。
仲愷高新區自然資源分局
2023年6月7日
網站地圖 | 使用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