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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江街道社溪村寶崗股份經濟合作社: 根據惠州市和仲愷高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實施城鎮規劃建設,需依法征收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社溪村寶崗股份經濟合作社8.9298畝集體土地,作為潼湖生態智慧區(第二期第二批)、新華大道三標拓寬建設工程項目、2025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報批和中韓產業園起步區門戶客商服務中心項目配套工程用地。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第十九條規定,你合作社對該項目土地征收補償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接到本告知書后,請按照《自然資源聽證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的聽證期限在五個工作日內向我局申請聽證,逾期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告知。
惠州市自然資源局仲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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