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陽府告〔2023〕38號 為了公共利益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號)等法律法規,經惠陽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擬征收新深惠快速路(秋溪南路—白云大道)工程項目(含新深惠快速路接駁深汕高速惠陽西出口臨時通道)合計35.9607公頃土地,其中集體土地23.5934公頃、國有建設用地12.3673公頃。現發布新深惠快速路(秋溪南路—白云大道)工程項目(含新深惠快速路接駁深汕高速惠陽西出口臨時通道)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和面積 擬征收的23.5934公頃集體土地位于惠陽區秋長街道西湖村、新塘村地段,屬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西湖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西湖村湖尾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西湖村邊水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屋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西湖村橋頭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朝陽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新塘村安堯股份經濟合作社所有,集體土地面積為23.5934公頃,四至范圍詳見附件《被征地四至紅線圖〔新深惠快速路(秋溪南路—白云大道)工程〕》。 二、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用于新深惠快速路(秋溪南路—白云大道)工程項目(含新深惠快速路接駁深汕高速惠陽西出口臨時通道)建設。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由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局會同惠州市惠陽區秋長街道辦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面積、數量等信息。調查結果將與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青苗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 四、其他事項 本預公告的公告期自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在擬征地范圍內,惠州市惠陽區公安分局、惠州市惠陽區住建局、惠州市惠陽區市場監管局、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局等有關部門暫停辦理下列事項,待征地補償工作完成后恢復辦理: (一)審批新增建設項目用地。 (二)審批新建、改建、擴建房屋。 (三)辦理入戶和分戶,但因結婚、出生、回國、退伍轉業、畢業生戶籍回遷、刑滿釋放等原因應當入戶的除外。 (四)以被征收人土地上房屋為注冊地址辦理經營注冊登記、變更手續。 (五)改變土地、房屋用途。 (六)房屋、土地的轉讓、租賃和抵押。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聯系人:溫碧文;聯系電話:0752—3557999。
附件:被征地四至紅線圖〔新深惠快速路(秋溪南路—白云大道)工程〕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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