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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9日,我縣發布了《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土地預公告》(博府征〔2025〕3號),由于該預公告第四點存在鎮域名稱表述有誤,現將相關內容予以更正,其他公告內容不變。 四、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的安排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由公莊鎮人民政府組織有關單位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土地現狀調查內容包括核實擬征收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以及農村村民住宅、村民住宅以外的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權屬、種類、數量等信息。調查結果登記表應當由權利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鎮人民政府共同確認。請擬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配合征地單位辦理土地征收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登記工作,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告知。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以土地征收部門調查確認的結果為準。 特此公告。 附件:《博羅縣人民政府關于征收土地預公告》(博府征〔2025〕3號)
博羅縣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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