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灣開發(fā)區(qū)龍海一路中段(西區(qū)圓盤至 龍山十路)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 及地上房屋征收預公告 惠灣征預告〔2025〕1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建房〔2011〕77號)《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5〕6 號)等法律法規(guī)有關規(guī)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上楊村委會上楊、下楊、水口、戴屋村小組屬下的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及地上房屋,同時依法收回征收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將擬征收土地及房屋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用于龍海一路中段(西區(qū)圓盤至龍山十路)市政工程建設項目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位于大亞灣開發(fā)區(qū)西區(qū)街道上楊村委會屬下村小組的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及建設項目規(guī)劃紅線圖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的各種建(構)筑物和臨時建(構)筑物;影響施工的各種管線和建(構)筑物,征收范圍內的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詳見公告附圖)。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3.55公頃(53.18畝)。 四、征收補償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qū)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規(guī)定的大亞灣區(qū)1號區(qū)片綜合地價標準執(zhí)行。 (二)青苗及地上附屬設施按照《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5〕6 號)等相關補償標準執(zhí)行。 五、公告期限:2025年5月12 日至2025年6月12日。 六、工作安排:2025年5月12 日至2025年6月12日,大亞灣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七、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fā)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guī)定搶栽搶建的,對于搶栽搶建的部分不予補償。在征收范圍內,停止變更戶口(包括戶口遷入遷出),分家立戶,不得改變房屋、土地用途和裝修房屋,不得新建、擴建、改建房屋,禁止房屋買賣、租賃、贈與、調換,違者責任自負。 專此公告。 附件:征收范圍示意圖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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