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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府征〔2025〕17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擬收回惠城區馬安鎮屬下的國有農用地土地使用權,現將擬收回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收回土地的目的 收回土地擬作為惠州市惠城區城鎮建設用地。 二、擬收回土地的位置和范圍 擬收回土地位于惠城區馬安鎮新樂村(詳見公告附圖)。實際收回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收回土地面積:3.36公頃(約50.4畝)。 四、補償標準 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參照《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惠府公〔2024〕1號)規定的惠城區1號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其中全市統一設定林地調節系數0.55,征收建設用地參照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執行,征收未利用地參照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設定調節系數0.4執行。 區片名稱及編號 | 類別 | 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 合計(元/畝) | 惠城區1號區片 | 農用地 | 84800(其中林地46640) | 建設用地 | 84800 | 未利用地 | 33920 |
青苗、房屋等地上附著物補償參照《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5〕6號)標準執行。 五、公告期限 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4日。 六、工作安排 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30日,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收回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七、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在擬收回范圍內,區公安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不動產登記中心等有關部門暫停辦理下列事項: ?。ㄒ唬徟略鼋ㄔO項目用地。 ?。ǘ徟陆ā⒏慕āU建房屋。 ?。ㄈ┺k理入戶,但因結婚、出生、回國、退伍轉業、畢業生戶籍回遷、刑滿釋放等原因應當入戶的除外。 ?。ㄋ模┮员徽魇杖送恋厣戏课轂樽缘刂忿k理經營注冊登記、變更手續。 (五)改變土地、房屋用途。 ?。┓课?、土地的轉讓、租賃和抵押。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收回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各有關單位(個人)應積極支持土地收回工作,對煽動群眾鬧事、阻撓土地收回工作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從嚴處理,對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特此公告 附件:收回馬安閱糧畜牧場LJL-46-21地塊國有農用地土地使用權預公告附圖 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1日 (聯系方式:馬安鎮人民政府,聯系電話:3617001) 收回馬安閱糧畜牧場LJL-46-21地塊國有農用地土地使用權預公告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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