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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陽府告〔2025〕81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聯溪村池禾尾股份經濟合作社、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聯溪村赤坭陂股份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擬征收土地用于平南互通項目建設。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擬征收位于惠州市惠陽區鎮隆鎮聯溪村地段的集體土地(詳見公告附圖)。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4.3133公頃(64.6995畝)。 四、公告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3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3日,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六、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于搶栽搶建的部分不予補償。 專此公告。
附件:被征地四至范圍圖(惠陽區2025年度第四十三批次)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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