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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博羅縣泰美鎮新星村、新塘村、車村村、盤沱村及其屬下的集體土地,現將擬征收土地情況預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目的:基礎設施建設。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圍:博羅縣泰美鎮新星村、新塘村、車村村、盤沱村及其屬下的集體土地(詳見公告附圖)。實際征收土地范圍以最終批準文件為準。 三、擬征收土地面積:8.0663公頃(120.9945畝)。 四、公告期限: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25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25日,博羅縣人民政府將組織相關部門對土地的位置、權屬、地類、面積,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進行現狀調查,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將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等利害關系人共同確認。 六、其他事項 自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于搶栽搶建的部分不予補償。 專此公告。 附件:蘆洲至泰美大橋及其引道工程項目(博羅段)位置紅線圖 博羅縣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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