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1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專項資金使用工作。2月5日上午,市住建局聯合市財政局召開了惠州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工作專項會議。會議由市住建局謝民副局長主持,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主要負責人,市財政局經建科相關負責人,各縣(區)住建局分管領導及住房保障股負責人、財政局相關業務股室人員參加此次會議。 會上,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科長對2020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使用情況及2021年中央、省級資金下達情況進行通報。各縣(區)住建局匯報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使用情況。住建系統和財政系統工作人員共同研究討論如何提高中央、省級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支付進度提出建議及意見。 在會議上,謝民副局長強調2020年租賃補貼結余資金必須在2月底使用完畢。根據省廳要求必須優先使用2021年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針對如何提高支付率,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轉變觀念,深刻認識資金使用重要性,增強工作緊迫感責任感;二是采取有效措施,針對重點,確保按時達到資金支付目標;三是明確責任分工,規范資金使用,建立監督考核機制;四是加強協調配合,合力攻堅,形成常態化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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