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惠府辦[2012]35號),惠城中心區于2015年6月開展保障性住房保障家庭資格審核工作,年審對象為2010年至2014年入住惠和居、惠山居、惠祥花園、金石花園、東安花園、亞婆田小區原廉租房住戶和惠澤南苑原廉租房住房住戶。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惠城區民政局、惠城區規劃建設局、市人社、市地稅局、市房產局、市公安局等部門對公租房家庭成員2015年1月至6月收入、住房等情況進行了審核,根據審核情況調整了部分承租戶的公租房租金,并于2016年9月起按調整后租金收取房租。現將公租房租金調整有關依據標準說明如下: 一、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廣東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及認定暫行辦法》(粵民發〔2014〕202號)第三十二條第一目規定:“申請人家庭成員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除自家務農外,若無法出具有效的在校證明、失業證明或無勞動能力證明(殘聯出具的二級以上殘疾證明或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的,則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工資收入”。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15〕20號 )規定,惠州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50元/月。 二、城鎮中等偏下家庭年人均收入標準 經國家統計局惠州調查隊調查,惠城區2015年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為37679.1元,根據《惠州市惠城中心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助實施辦法》(惠府[2016]25號)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城鎮中等偏下家庭年人均收入標準,按照所在地區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確定”。因此,2016年度惠城區城鎮中等偏下家庭年人均收入標準為22607元。 三、公租房租金補助標準 公租房租金補助標準分五個檔次,補貼標準根據不同對象按繳交租金40%至98%確定: (一)城鎮居民低保戶家庭和城鎮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租金補助按照市價格主管部門公布的所租公租房所在片區政府建設的公租房租金標準的98%補助; (二)城鎮低收入家庭,租金補助按照市價格主管部門公布的所租公租房所在片區政府建設公租房租金標準的90%補助; (三)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城鎮低收入標準線至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含40%)之間的家庭,租金補助按照市價格主管部門公布的所租公租房所在片區政府建設的公租房租金標準的70%補助; (四)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不含40%)至50%(含50%)之間的家庭,租金補助按照市價格主管部門公布的所租公租房所在片區政府建設的公租房租金標準的50%補助; (五)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不含50%)至60%(含60%)之間的家庭,租金補助按照市價格主管部門公布的所租公租房所在片區政府建設的公租房租金標準的40%補助。 另外符合以下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在享受公租房租金補助標準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定享受相應租金補助: 1、烈屬或家庭成員中有六級以上傷殘退役軍人的,可在按本辦法第五條享受公租房租金補助的基礎上再享受應交租金和已享受的租金補助之間核減部分50%的租金補助; 2、家庭成員中有肢體殘疾在二級以上的傷殘人士的,可在按本辦法第五條享受公租房租金補助的基礎上再享受應交租金和已享受的租金補助之間核減部分40%的租金補助; 3、單親家庭,子女在18周歲以下(不含18周歲)或子女已滿18周歲但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的,可在按本辦法第五條享受公租房租金補助的基礎上再享受應交租金和已享受的租金補助之間核減部分30%的租金補助; 4、家庭成員中有肢體三級及以下傷殘人士的,可在按本辦法第五條享受公租房租金補助的基礎上再享受應交租金和已享受的租金補助之間核減部分20%的租金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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