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S-2025-4
惠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惠州市交通運輸局
關于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
裁量規定》及裁量標準的通知
惠市交發〔2025〕103號
惠陽區、龍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大亞灣區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交通運輸和海洋經濟局,市局惠城分局、仲愷分局,市局執法一科、執法二科、執法三科、執法四科: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進一步規范我市交通運輸領域和城市道路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促進合理行政,保護交通運輸和城市道路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制定了《惠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裁量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惠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5年2月13日
惠州市交通運輸局關于交通運輸行政
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裁量規定
第一條 為推進依法行政,規范交通運輸領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保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規定》《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市市、縣(區)交通運輸和城市道路主管部門依法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本規定。
《惠州市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為本規定的附件,分為安全生產、城市道路、揚塵污染防治、停車建設與管理共四個部分,是本市各級交通運輸和城市道路主管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標準。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是指交通運輸和城市道路主管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所規定的行政處罰種類和幅度,綜合考慮違法情節、違法手段、社會危害后果等因素對擬適用的行政處罰種類和幅度進行綜合裁量的權限。
第四條 本規定按能夠量化的予以量化的思路,安全生產處罰、揚塵污染防治處罰、停車場建設與管理處罰主要考慮違法次數,城市道路路政處罰主要考慮違法次數及對城市道路危害的程度,如損害面積等,結合危害后果作出具體裁量結果。
前款所指的裁量結果原則上分為輕微/較輕、一般、較重、嚴重四個檔次,分別適用輕微違法行為/較輕違法行為、一般違法行為、較重違法行為、嚴重違法行為。
第五條 市、縣(區)交通運輸和城市道路主管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應當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注重對違法行為的糾正和對違法行為人的教育。
第六條 市、縣(區)交通運輸和城市道路主管部門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應當遵循過罰相當原則,綜合衡量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相關因素。
對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相似的違法行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時,所適用的法律依據、處罰種類和幅度應當基本相同。
第七條 本規定中的適用原則、特定名詞解釋等與《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實施辦法》一致。本規定由惠州市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規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