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背景
《惠州市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惠府〔2021〕17號)(以下簡稱《措施》)“對投資額超10億元的工業項目及7個千億級工業園區基礎設施項目在市屬國企購買砂、石、砼等材料給予價格優惠,均比當日市場銷售價格優惠5%。”與《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第十三條”“(三)”“不得限定經營、購買、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及“第十六條”“(四)”“不得違法干預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水平”不相符,為保持政策一致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對惠府〔2021〕17號文進行修訂。
二、制定依據
1.《關于對2022年公平競爭審查抽查發現問題進行核實整改的通知》
2.《惠州市培育發展高新技術企業行動計劃(2022-2025年)》(惠府辦函〔2022〕27號)
3.《關于加強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意見》
4.《惠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評定和舉薦辦法(試行)
5.《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惠州市委組織部
關于惠州市優粵惠才卡管理暫行辦法》
6.《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惠州市委組織部關于新引進人才安家落戶補貼發放實施細則》
三、《措施(修訂版)》總體思路與突出亮點
《措施》立足我市實際,落實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相關政策要求,致力于推動我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培育更具有競爭力的制造業產業集群,從鼓勵制造業企業晉檔升級、強化制造業項目要素保障、高水平建設“3+7”工業園區、推動制造業強鏈補鏈、支持制造業企業技術創新、推動制造業“數智化”轉型、支持制造業綠色發展、推動企業拓展內外市場、優化產業人才發展環境、優化制造業企業服務等10個方面提出政策措施,共39個政策點。其中,有5點為根據最新政策進行優化,34點為已有政策的完善實施。總體而言,突出的亮點措施有:
(一)突出鼓勵企業晉檔升級(第一條)。在省獎補政策基礎上,繼續實施并優化獎補政策,推動我市工業企業增值擴產,提高企業上規納統的積極性。
(二)突出資源要素保障功能(第二條)。強化工業項目用地、用海、用林、用能、用工等政策傾斜,堅持將用地指標的70%以上用于工業及其配套項目,推動用地規模向“3+7”重點園區和重大項目集聚,支持優質制造業企業增資擴產。
(三)突出園區建設和產業集群發展(第三條)。推進園區“八通一平”、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產業鏈式集聚,創新工業園區建設管理和運行服務機制,市職能部門定期對7個千億級工業園區質量發展水平進行綜合評價和通報,確保打造“綠色、特色、高效”工業園區。
(四)突出產業鏈供應鏈韌性提升(第四條)。重點引進關鍵領域內優質龍頭企業和核心企業,培育發展一批“專精特新”企業,形成局部領先優勢。對重大先進制造業項目落戶,按“一企一策”給予支持。搭建產業鏈供應鏈線上線下對接平臺,支持在惠企業加入龍頭企業供應體系,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
(五)突出企業創新發展(第五、六、七條)。進一步鼓勵制造業企業加大研發力度,對企業向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等方向發展予以政策獎勵支持,提升企業創新發展能力,提高技術含量和競爭力。
(六)突出推動企業拓展內外市場(第八條)。推動制造業企業向國內外輸出惠州產品、惠州服務,進一步完善外貿企業服務機制,推動出口產品轉內銷準入標準接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七)突出企業人才發展(第九條)。加大制造業研發人才、產業發展人才和科技創新人才的引進培育力度,在資金補貼、人才安置、子女教育等方面給予產業人才政策支持。對新入選國家、省重大人才計劃的人才和團隊給予1:1配套支持。
(八)突出優化制造業企業服務機制(第十條)。在完善企業服務平臺建設、加強金融扶持力度、建立重點制造業項目投融資對接機制等方面提升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