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引聚科技人才(團隊),助力我市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產業體系打造廣東高質量發展新增長極,本次對《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引進培育科技人才(團隊)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修改完善,現就新修訂《辦法》作解讀如下:
一、編制背景
2022年11月,市科技局出臺《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引進培育科技人才(團隊)的實施辦法》,《辦法》實施以來,為我市引進培育了一批科技領軍人才、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和科技創新創業團隊。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廣東省科技創新條例》關于優化人才評價激勵機制的改革要求,結合縣(區)科技和人才主管部門、用人單位、科技人才等反映的政策優化建議,以及,為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重新修訂《辦法》。
二、主要依據文件
?。ㄒ唬蛾P于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國科發才〔2022〕255號);
?。ǘ蛾P于加強新時代廣東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
三、目標任務
通過《辦法》實施,分類引進培育吸引戰略科學家團隊、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和科技創新創業團隊,服務惠州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聚焦惠州高質量發展需求,優化人才評價機制,拓寬支持覆蓋面,增強政策實施與我市企業實際人才需求的匹配度,有效釋放人才創新活動,為助力構建綠色低碳產業體系,推動基礎研究、傳統產業升級、新興產業培育及未來產業布局,打造廣東高質量發展新增長極提供人才智力支撐。
四、主要內容
《辦法》共三十條。
第一條到第四條明確了科技人才(團隊)引進培育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以及相關部門的職責。
第五條到第十一條明確了科技人才(團隊)的類別、定義及引進培育需要達到的基本條件以及條件放寬的情形。
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明確了科技人才(團隊)的立項程序。
第十四條到第二十一條明確了引進的科技人才(團隊)在安家補貼、項目資助經費、項目資助經費追加、配套資助及資助總額限制等方面的具體措施以及項目合同書的簽訂。
第二十一條到第二十五條明確了科技人才(團隊)申報單位的職責、對全職條件的規定和誠信申報要求。
第二十六條到第二十八條明確了人才年齡的計算時間、安家補貼和項目資助經費的執行辦法以及本實施辦法的實施期限等。
五、利企惠民措施
(一)對戰略科學家團隊給予最高1億元綜合支持。
?。ǘ萍紕撔聞摌I領軍人才給予100萬元至500萬元支持,對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給予50萬元支持,其中40%用于生活補助。
?。ㄈ萍紕撔聞摌I團隊給予200萬元至1000萬元支持。
六、新舊政策對比
此版《辦法》與2022年11月24日印發的《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引進培育科技人才(團隊)的實施辦法》(惠市科字〔2022〕135號)對比,主要從優化申報條件和資助方式、進一步明確管理要求和細化項目實施細則等方面,對條款進行了修訂。
?。ㄒ唬┲饕抻啑l款
1.完善了戰略科學家及團隊在惠工作的具體條件。為細化戰略科學家引進程序,在《辦法》中明確了戰略科學家申報資格、團隊組建、用人單位等具體要求。
2.優化了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優秀青年科技人才、科技創新團隊帶頭人的申報條件,調整了申報單位資質門檻,擴大引才范圍。參照科技部等7部門《關于開展科技人才評價改革試點的工作方案》《關于加強新時代廣東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推動科技人才評價“破四唯、立新標”,將引才條件優化至碩士、中級職稱、技師技能等級及國內外重點大學本科學歷,且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惠州市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4倍。
3.細化了資助標準和明確資金使用范圍。主要考慮到原《辦法》中對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僅分500、200、100萬元三個資助檔次,科技創新創業團隊資助僅分1000、500、200萬元三個資助檔次,各檔之間資助額跨度相對較大,為提高資助額度與項目水平的適配程度,更精準確定檔次實施補貼,現將科技領軍人才項目資助檔次調整為500、400、300、200、100萬元五個資助檔次,創新創業團隊項目調整為1000、800、500、300、200萬元五個資助檔次。同時,還考慮我市已出臺相關的人才安家補貼政策,市科技人才政策應更好地保障人才開展科研工作,為此對資助資金使用范圍予以調整,由原來的“安家補貼”修改為“資助資金60%用于支持入選人才開展科研工作,40%用于入選人才個人生活補助”。
(二)新增條款
1.明確了重點引才產業領域和人才來惠時間。主要考慮到政策側重支持新引進的人才(團隊)。
2.明確了科技領軍人才、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在資助期間須全職在惠州工作,科技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和第一、第二核心成員在資助期間須全職在惠州工作,并對全職要求作出了解釋。
?。ㄈ﹦h除條款
按照為科技人才減負松綁的有關要求,刪除了項目考核和管理的相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