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原文: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2021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2023年1月6日,受市政府委托,市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歐陽絮梅向惠州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作了《關于2021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以下簡稱《審計整改報告》)。《審計整改報告》指出我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提高做好審計整改工作的政治站位,切實加強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領導,以更高標準、更大決心、更強力度推動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落實到位。
《審計整改報告》顯示,各級各部門審計整改責任壓得更實、整改措施更精準、整改合力更強、整改成效更明顯。截至2022年12月底,109個具體整改事項中,已有76個事項完成整改,剩余的33個事項中,受新冠疫情、歷史遺留、法律訴訟、審批程序等客觀因素影響,短期內未能完成整改。通過整改,已促進增收節支2.7億元,其中上繳財政2.3億元、減少財政撥款金額0.33億元、歸還原渠道資金0.094億元,促進資金撥付到位11億元,統籌盤活資金資產31億元,挽回經濟損失浪費0.07萬元,推動建章立制42項,追責問責27人。從總體情況看,審計整改工作主要呈現出四方面特點: 一是政治站位更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先后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審計執法聯席會議,對審計查出突出問題進行認真研究并部署審計整改工作。為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首次以市政府名義制發《2021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審計整改清單機制,要求各級各部門切實增強做好審計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采取精準措施,抓好工作落實。各整改責任單位進一步加深對審計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嚴肅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將審計整改工作納入黨組(黨委)重要議事日程。市政府督查辦聯合市審計局全程強化督促指導,從嚴從實從細做好審計監督“下半篇文章”。 二是整改工作機制更完善。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建立健全審計整改長效機制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壓緊壓實各縣(區)各部門的整改主體責任、市直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責任以及審計機關的督促檢查責任,明確審計整改標準,以問題為導向科學分類、精準施策:對立行立改問題立即整改,第一時間糾正補漏;對分階段整改問題制定階段性計劃,倒排時間表,逐步推進落實,按照期限整改到位;對持續整改問題先行對現階段可完成事項整改到位,同時細化長效整改工作舉措,加快推進深化改革創新,積極創造條件徹底解決問題。 三是整改監督合力更強。市政府持續強化審計監督與人大監督、紀檢監察、巡視巡察和黨政督查等監督力量的貫通協作,對審計移送的違紀違規問題線索,市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主管部門均予以嚴肅查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對9人、9家企業予以立案查處,對其中5人作出黨紀政紀處分,對有關單位和責任人處以罰款534.47萬元,追回并上繳財政資金317.05萬元,挽回損失696.79萬元,核減工程結算金額1006.79萬元,扣減投資回報或索賠違約金等2464.79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61.11萬元,并給予5家企業信用懲處。對于整改期限內未完成整改的事項,列入市政府重點督查督辦范圍,并定期向市人大常委會匯報審計整改進展情況。 四是標本兼治更突出。各業務主管部門和責任單位堅持“治已病,防未病”,把“當下改”和“長久立”有機結合,整改過程中更注重找準深挖問題背后的根源癥結和制度漏洞,著力鏟除阻礙改革發展和長期未解決的頑瘴痼疾,通過健全完善各項管理機制和工作制度建章立制,提高管理水平,確保長治長效。如,市民政局制定《惠州市養老服務補貼辦法》,支持促進民辦養老機構健康發展;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市醫療保障局印發《關于健全脫貧人口醫療保障數據信息反饋機制的通知》,進一步健全數據共享機制,精準識別應納入監測對象并落實幫扶措施;惠東縣平海鎮、龍門縣龍城街道修訂完善了本單位財務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會計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等等。 對尚未完成整改的問題,相關縣(區)和部門單位已對后續整改工作作出安排,制定完善整改工作計劃,實施掛圖作戰。市審計局將持續加強跟蹤督促,推動問題全面整改到位,確保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地落實,促進審計整改成果轉化為治理效能,提升我市各縣(區)、各部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能力水平,更好服務國內一流城市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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