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陽府告〔2023〕81號 經自然資源部自然資函〔2023〕653號批準,同意將惠陽區良井鎮矮光村、惠陽區良井鎮時化村、松元村、新塘村地段及永湖鎮稻園村、吊瀝村、烏坭埔村地段,合計141.8782公頃集體土地征收為國有土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1〕27號)等有關規定,現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二、批準文號:自然資函〔2023〕653號。 三、批準時間:2023年10月20日。 四、批準用途:惠州惠城至惠陽霞涌高速公路項目建設用地。 五、被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權屬和面積 被征收地塊位于惠陽區良井鎮矮光村、時化村、松元村、新塘村地段及永湖鎮稻園村、吊瀝村、烏坭埔村地段,屬惠陽區良井鎮矮光村東風經濟合作社、矮光村紅星經濟合作社、矮光村前進經濟合作社、矮光村下窩經濟合作社、矮光村新一經濟合作社、矮光村永新經濟合作社、矮光村長新經濟合作社、矮光村下新經濟合作社、黃洞經濟聯合社、時化村結光經濟合作社、老屋經濟合作社、時化村老良村經濟合作社、時化村良村圍經濟合作社、時化村劉埔經濟合作社、時化村新村陳屋經濟合作社、時化經濟聯合社、松元村禾垅經濟合作社、松元村松二經濟合作社、松元村松三經濟合作社、松元村松四經濟合作社、松元經濟聯合社、新塘村新豐經濟合作社、新塘村新山經濟合作社、新塘經濟聯合社、永湖鎮稻園村第一經濟合作社、稻園村第二經濟合作社、稻園村第五經濟合作社、稻園村第七經濟合作社、稻園村第八經濟合作社、稻園村第九經濟合作社、稻園村第十經濟合作社、稻園經濟聯合社、吊瀝村吊瀝圍經濟合作社、吊瀝村牛角嶺經濟合作社、吊瀝村杜排經濟合作社、吊瀝村廖屋經濟合作社、吊瀝村坡頭背經濟合作社、吊瀝村謝屋經濟合作社、吊瀝村張屋經濟合作社、烏坭埔村第一經濟合作社、烏坭埔村第二經濟合作社、烏坭埔村第三經濟合作社、烏坭埔村第四經濟合作社、烏坭埔村第五經濟合作社、烏坭埔村第六經濟合作社、烏坭埔經濟聯合社,惠東縣白花鎮聯豐村解之田經濟聯合社,惠城區馬安鎮龍塘經濟聯合社所有的集體土地,面積合計141.8782公頃,四至范圍詳見《被征地四至紅線圖〔惠州惠城至惠陽霞涌高速公路項目(惠陽段)〕》。 六、征地補償費用支付對象、支付方式和時間 (一)補償安置費用支付給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支付給所有權人。 (二)支付方式為轉賬。社保費用繳入財政社保專戶。 ?。ㄈ┭a償款兌付時間為土地征收公告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 七、公告期限及其他事項 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6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自然資源部自然資函〔2023〕653號文征地批復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申請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系人:周柳軍,聯系電話:0752-3656045(良井地段) 聯系人:李獻倫,聯系電話:0752-3714053(永湖地段)
附件:1.自然資源部關于惠州惠州惠城至惠陽霞涌高速公路建設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復(自然資函〔2023〕653號) 2.惠州市惠陽區自然資源局關于惠州惠城至惠陽霞涌高速公路項目(惠陽段)用地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3.被征地四至紅線圖[惠州惠城至惠陽霞涌高速公路項目(惠陽段)]
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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